新会东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东美公司)是专业生产多士炉的厂家,其产品款式新颖、质量优良,远销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消费者喜爱和好评。2002年,东美公司发现顺德某厂家将本行业早已生产销售的多款多士炉,仅通过对其按钮等零部件作局部改变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多个外观设计专利,企图将已公开的公知技术变为自己的专利技术来限制同行其他企业的生产销售。
东美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找到了江门市嘉权专利代理有限公司,该专利律师通过多方检索和查证发现,涉案专利同申请日以前的其他专利相同或相似,属于重复授权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在后专利应当被无效。于是,东美公司对顺德某厂家的多项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3年9月开庭口头审理了该无效宣告请求,认为其中多项专利与申请日以前的其他专利相似,并最终作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
目前,顺德某厂家因不服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已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点评:我国的专利制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采取初步审查即形式审查,这种形式审查就可能导致出现相同(等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同时获得授权的情况,即重复授权。
为解决重复授权这个问题,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当出现重复授权时,只有申请日在先的专利权是受保护的。因此,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进行专利申请或专利侵权诉讼前,应当对同类产品的现有专利情况进行全面的检索,通过分析比较,再作出相应决策。另一方面,在产品的设计上,企业应重视和强调自主开发,并通过检索合理借鉴和规避他人专利,使自己的专利权相对稳定和可靠。